二、《江苏省安全文明渡口标准》;
三、《江苏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
四、《徐州市2006-2010年撤渡建桥规划》。(略)
附件二:
江苏省安全文明渡口标准
一、乡镇渡口必须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各项指标均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江苏省乡镇渡口安全管理考核标准》。
二、渡口必须连续五年无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以上事故的水上交通事故。
三、渡船均备有全省统一制定的《乡镇渡口安全检查记录簿》。
四、渡口两岸应当建有与渡运量相适应、能遮阳避雨、整洁方便的侯船亭,并设有便民设施。
五、渡口两岸应建有供渡客上下渡船的水泥或砖砌台阶或防滑坡道和码头。
六、渡船均为钢质渡船。船名、载重水线、信号标志、色度标志规范清晰。船舶有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船体无破损锈蚀现象。
七、渡口除按规定为渡船配备足够数量的船员外,在重大节日(庙会)等渡运高峰期,乡镇政府应指定专人维护渡运秩序,帮助渡客安全过渡。
八、船员遵章守纪,安全渡运。渡船无超载、无代渡、无违章渡运、恶劣天气冒险航行以及强行横越他船船头等违章现象。
九、渡口的防滑坡道和码头区域环境整洁,渡船甲板无油污、垃圾丢弃物。
十、文明渡运、服务优良。经抽样和访问过渡群众,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同时无渡运安全和文明服务的投诉。
附件三:
江苏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1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有专门班子,并落实专项经费。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整治目标、实施步骤和措施等明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