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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各部门围绕整治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渡运基础设施改造、落实撤渡建桥规划等项工作。
  1渡运基础设施改造。全市渡口改造计划分三期实施。2006年全市列入改造计划渡口63道,一期40道,上半年完成;二期23道,下半年完成。2007年列入三期改造计划20道。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渡口改造计划》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南水北调河道改造的机遇,兼顾防洪、渡运安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外观设计”的原则,会同安监、海事、水利部门,共同拟定码头、防滑坡道和候船亭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工程验收。渡口所在镇政府制订渡口改造和渡船更新计划,并积极筹措改造资金,保障改造计划落实。各级安监部门加强督促协调,推动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交通部门充分利用渡口改造补贴政策,积极争取改造资金。各级地方海事机构协助安监部门,严格按照《江苏省安全文明渡口标准》监督改造施工,对更新的渡船及时进行登记、检验并办理有关证书。
  2推进撤渡建桥。全市规划5年内撤渡32道,建桥24座。2006年规划建成邳州徐场桥,撤销徐场渡口;2007年规划建成新沂黄甲桥、小河桥、毛林桥,撤销新沂黄甲渡口、小河渡口、吴家渡口、毛林渡口、埝头渡口;2007年规划开工建设睢宁陈老庄桥、王楼桥和贾汪阚口桥。撤渡建桥是实现水上交通本质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会同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徐州市2006-2010年撤渡建桥规划》(见附件三),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研究制订本地区撤渡建桥计划,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撤渡建桥进程。
  3开展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和农用自备船、渔船非法载客专项整治。我市旅游船舶主要集中在云龙湖风景旅游区,现有水上游乐单位2家,固定台阶式游乐码头11处,主要经营方式为个体挂靠和承包经营。市安监局要会同水利、交通等部门共同商定云龙湖风景旅游区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联合审批制度,设立安全审核为经营资质审批前置条件,对现有游乐单位重新进行审批。对审批的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协助、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定期组织开展船舶救生、消防演习。交通海事部门加强对旅游船舶、船员适航、适任技术条件把关,定期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源头进一步加大对农用自备船、渔船非法载客的预防控制力度。各镇政府及其设立的船舶管理机构深入开展农用自备船主安全培训教育,切实加强农用自备船舶安全管理;各级渔政部门加强渔船业主安全教育和管理;地方海事部门进一步加大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的查处力度,确保农用自备船、渔船非法载客得到有效遏制。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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