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文顺 副市长
副组长:王 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广居 市交通局局长
潘 振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王 虎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 源 市安监局副局长
宋冠川 市水利局副局长
袁 松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陆永安 市林牧渔业局副局长
许友森 市园林局党委委员
邓爱国 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支队长
苗见春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王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专项整治活动联络员,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目前,我市现有渡口83道,渡船98艘,旅游船舶20艘,年渡运人员、游客总量达4万人次,机动车20万辆次。我市渡口分布为:徐州经济开发区3道、贾汪区15道、铜山县15道、邳州市17道、新沂市15道、睢宁县6道、沛县11道、丰县1道。由于大多地处偏远乡镇交通不便之处,渡运基础设施较差,渡口安全管理较为薄弱。为此,专项整治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建立组织阶段(2005年12月31日前)。
各地、各部门成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发动,贯彻落实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各地要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第二阶段:落实责任阶段(2006年1月4日-2006年1月2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全市渡口改造计划》(见附件一)及《江苏省安全文明渡口标准》(见附件二)要求,制定本地渡口改造及安全文明达标计划。以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目标为主要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镇政府、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渡口经营人或农用自备船主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项整治工作责任人,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和安全管理责任。2006年1月27日前各地将渡口改造及安全文明达标计划及有关责任人名单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6年2月6日-200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