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地方公用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地方公用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2006年1月25日 鲁价格发[2006]6号)
临沂、聊城、烟台、日照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我省地方电厂电价核定办法,临沂莒南力源有限公司1.5万千瓦机组、费县上源热电公司1.5万千瓦机组、聊城阳谷祥光热电公司2×4.8万千瓦机组、阳谷森泉热电公司2.5万千瓦机组、烟台东源热电有限公司2×2.4万千瓦机组、日照焦化有限公司2×1.2万千瓦机组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千瓦时358.5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