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厅2006年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安〔2006〕71号)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
根据建设部和省安委会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要求,结合我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2006年度我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06年我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从“安全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两条例、一决定”和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改革和创新政府监管机制,探索建筑安全管理的新思路,狠抓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规范监管行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大对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力度,着力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年度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支撑体系(技术保障、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各种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和生命”的观念基本确立。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建筑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5%。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监管导则为指导,完善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各级建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以完善各项制度为基础,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重点实施以下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两项行政许可制度、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开工前的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安全措施备案制度。
(二)以引入市场机制为突破,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1、落实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根据法规和导则的规定,将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加大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2、继续推行意外伤害保险,逐步实施保额费率浮动。3、发挥市场机制对安全生产的导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4、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