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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豫发改收费[2005]1849号 2005年12月14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全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收费项目及确定报名费标准的函》(教函[2005]75号)收悉。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收费的批复》(豫财办综[2005]72号)的规定,根据考试需要支付的命题组卷、报名及资格审查、试卷印刷、准考证制作、考场和计算机设备租赁、监考巡视和专家评审阅卷等费用情况,经研究,现将全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全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均为每人20元,此外不得再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其他费用。

  二、收费单位收费前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收费资金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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