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奖励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对已落实结扎措施并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奖励对象,奖励金发放到夫妇双方离世为止;
  对本办法颁布实施之后落实结扎措施,符合奖励条件的农业人口,实行“即扎即奖”,从落实结扎措施当月起计发奖励金。
  第五条 奖励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享受或应取消、终止、收回奖励待遇:
  (一)领取奖励金后,婚姻状况发生变更,新组合家庭不符合奖励条件的;
  (二)领取奖励金后,又发生政策外生育的;
  (三)双方户口迁出本市的;
  (四)被判处徒刑在服刑期间的。
  第六条 奖励对象资格的确认、变更和奖励金的发放,按照《珠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申报、审核、上报、统计和发放等程序进行。奖励对象应填写《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按奖励对象现行的不同户籍性质(户籍变更)建立健全各项有关奖励金发放和管理档案(附件2),严格执行审批、公示、上报、发放和审计制度。
  奖励对象在领取奖励金后,户籍性质发生变更的,要重新填写《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审批表》进行资格确认,对奖励对象发生新增、迁入、迁出、死亡等变更情况的要填写《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对象变更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统计。
  第七条 经费来源。计划生育“节育奖”奖励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所需经费由各区人口计生局作出计划,报市人口计生局审核,由市财政局核准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各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按月将奖励金划拨到奖励对象的专项帐户。
  第八条 经费管理。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实行专款专用,各级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贪污、骗取和虚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由珠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审批表


┌─────┬──────────────┬─────────────┬──────────┐
│ 男方姓名 │              │  女方姓名        │          │
├─────┼──────────────┼─────────────┼──────────┤
│ 出生年月 │              │  出生年月        │          │
├─────┼──────────────┼─────────────┼──────────┤
│ 身份证号 │              │  身份证号        │          │
├─────┼──────────────┼─────────────┼──────────┤
│ 结婚时间 │              │  婚姻状况        │          │
├─────┼──────────────┴─────────────┴──────────┤
│ 家庭住址 │                                       │
├─────┼───┬────────────┬────┬────────┬────────┤
│现户口性质│   │ 原户口性质      │    │ 变动日期    │        │
├─────┴───┴────────────┴────┴────────┴────────┤
│                    生  育  情  况                 │
├─────┬─────────┬────┬────────┬────┬──────────┤
│ 第一孩 │  姓 名     │    │  性别     │    │ 年 月 日 生    │
│     │         │    │        │    │          │
├─────┼─────────┼────┼────────┼────┼──────────┤
│ 第二孩 │  姓 名     │    │  性别     │    │ 年 月 日 生    │
│     │         │    │        │    │          │
├─────┴─────────┴────┴────────┴────┴──────────┤
│                     结 扎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
├─────┬─────┬────────┬─────────────┬─────┬────┤
│措施落实人│     │落实时间    │             │手术单位 │    │
│     │     │        │             │     │    │
├─────┼─────┴────────┼─────────────┼─────┴────┤
│ 村委会 │              │  镇计生办        │          │
│ 意 见  │       年 月 日    │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             │          │
├─────┼──────────────┼─────────────┼──────────┤
│区人口计生│              │  备  注        │          │
│ 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
│奖励金发放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发放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