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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邮电学院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邮电学院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的通知
(渝府〔2006〕56号)


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重庆邮电学院申请,市政府申报,教育部日前已下发《关于同意重庆邮电学院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6〕30号),同意重庆邮电学院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庆邮电大学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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