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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严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低于成本价参与投标的通知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严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低于成本价参与投标的通知
(川注协[2006]1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最近,我们相继收到反映:一些招标单位以最低价作为评审标准确定中标事务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招揽业务,以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用低于审计业务成本价竞标,致使执业质量受到严重损害,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投标行为,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维护整个行业的合法权益,特通知如下: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今年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张中伟省长在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我省注会行业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坚决制止事务所在投标中搞不正当竞争和进行商业行贿。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必须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实施财政部最近印发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和中注协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和纪律,确保《规范》、《指导意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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