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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将防雷减灾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复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1月15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1日)废止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将防雷减灾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复函
(鲁价费函[2005]100号 2006年1月10日)
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申请将山东省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施行的函》(鲁气函[2005]9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该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仍按鲁价费发[2004]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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