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的通知


  八、切实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农业广播学校、农技推广中心、农村网上远程教育等渠道,采取专业技术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办法,着力培养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和“来去自由”的原则,通过聘请、借用、兼职、合作研究、技术指导、技术入股、科技咨询以及领办、自办或承包企业等形式,鼓励和吸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乡镇企业和农村创业。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加大各项政策的倾斜和优惠力度,改善基层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开发、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等技术服务,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经营所得。制定优秀科技人才奖励办法,定期进行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培育人才市场,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行业等限制,疏通各类人才向县以下基层流动的渠道。

  九、建立健全县市区科技工作的考核制度。省科技厅要制定市州、县市区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市州要加强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并将其纳入县市区“三个文明”建设与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把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纳入政府负责人的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规定,将科技三项费(指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科学事业费、科普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依法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确保规范使用。市州也要加大对县市区科技工作的扶持力度,稳定专项支持经费。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抓好科技攻关平台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