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文件的通知
(云政发[2005]19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
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扎实抓好2006年地方预算编制工作
“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使我省财政经济运行的基础和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为“十一五”时期加快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国民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随着近年来我省出台的一系列增收措施的实施,全省财政收入也将呈快速增长趋势。但与此同时,全省财政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收入方面,预计2006年烟草企业的各项收入增幅将趋缓,全省经济发展仍将受制于能源和交通运输紧张的局面,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且不平衡,从2006年起全省将实施全面取消农业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继续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的调整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三农”、教育、科学、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力度,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安排支出。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充分认识 2006年全省财政经济形势,继续巩固和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克服困难,切实做好2006年地方预算编制工作。
二、2006年我省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财政支出安排重点
按照全省财政经济发展总体思路,根据对 2006年全省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我省编制2006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眼科学发展、着力体制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加强防范财政风险;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不断提高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平安和谐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