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此项任务具体由自治区监察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落实。
  8.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 为实施监督的权利,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行 政行为的申诉、检举,完善受理、处理机制,拓宽监督渠道。高 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案件,有关部 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此项任务具体由自治区监察厅、信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七)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各级 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采取 多种形式组织本地、本部门的学法活动。从 2006 年起,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每年应当举办 2 次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各级行政院 校要把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计划。政府法制 部门要会同人事、司法部门和行政院校定期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 政研讨班,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每 3 年至少接受一次专门培训,并 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此项任务具体由自治区人事厅、法制办、司法厅等有关部门 负责组织落实。
  2.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学 法规划,健全和落实分部门、分层次的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 加强对通用法律知识和本职工作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 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 20 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 训,每 5 年至少接受一次依法行政知识专门培训。要把依法行政 知识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行 政院校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应当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
  此项任务具体由自治区人事厅、法制办、司法厅等有关部门 负责组织落实。
  3.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结合实际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 计划,明确普法内容和安排。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除开展多种 形式的专门法制宣传活动外,还应在行政执法活动、办理信访事 项及其他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 制观念以及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此项任务具体由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

  四、加强对贯彻实施《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 进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 人“三落实”,将《纲要》和本意见的规定落到实处。各地、各 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推进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 任人,根据《纲要》的要求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贯彻 实施《纲要》工作。各级领导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 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切实 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好 所承担的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专 题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就重大问题作出部署和安排。上级 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纲要》和本意见、推进依 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纲要》和本意见不力 的,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决定成立全面推进依 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席担任组长,成员由自治区人 民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发展改革委、人事厅、监察厅、财政厅、 审计厅、司法厅、编制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 在自治区法制办。各市、县(区)也应成立本级全面推进依法行 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督促和指导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 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