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质、意志力和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有着积极的作用。2005年,经省中招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恢复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践证明,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05]2号)精神,就做好2006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由两部分组成,即:身体素质测试、体育课考核。
二、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以1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
(一) 身体素质测试7分。
1、测试项目:男、女生测试项目各分成三组(每组设三个项目)。
男生测试项目:
第一组:50米跑、30秒立卧撑、俯卧撑。
第二组: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第三组: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生测试项目
第一组:50米跑、30秒立卧撑、一分钟仰卧起坐。
第二组:10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
第三组:8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2006年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经省随机抽签,确定男、女生测试项目第二组别。
2、各项目测试操作方法见附件一。
3、男、女生各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二) 体育课考核3分。按初中三年每年1分计入总分。计分方法:体育课考试成绩80分以上得1分;60分至79分得0.5分;59分以下不得分。
(三) 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体育考试的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成绩计6分。
(四) 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可转换成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
三、考生身体素质测试由各设区市根据省里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体育课成绩由各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课程标准要求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实施检查和监督。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把好体育考试评分关,体育课考核成绩应由学生本人签字,并在学校公开栏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