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6]6号 2006年1月2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省上下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为契机,坚持完善目标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完善救援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三大建设”,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全省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具体表现为“八个大幅下降,三个重大进展”。2005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5513起,死亡3321人,按可比口径计算,事故起数比上午减少2571起,下降14.22%,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422人,下降11.27%;比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少死亡 421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其他工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江西境内铁路交通等领域事故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特别是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组织煤矿瓦斯治理、关闭整顿两个攻坚战和整治道路交通客运企业等三个方面采取了一些果断措施,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上半年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扭转。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起,死亡 100人。火灾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有所上升。表明了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在一些领域和企业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手段和效率有待于改进和提高。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两杜绝、一减少”为总体目标,突出安全许可、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应急救援四个重点,落实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个要素,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督到位,为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