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6]4号 2006年1月1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
(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是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依法理财,现就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是保障财政改革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也是适应审计工作法制化、透明化,依法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要求。从近几年审计监督情况看,少数地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够到位、政府采购不够规范、资产管理不够严格,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严格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迫切需要。
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江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高度,不断提高认识。要将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作为依法行政、防范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执行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务求取得实效,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明确重点,着力解决一些倾向性、突出性问题
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督并举的指导思想,标本兼治。通过完善制度和措施,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强化监督约束机制,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当前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要按照《
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实行定员定额核定办法;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法和手段;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促进财政支出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