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机构。省总工会机关成立“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机关党委书记和秘书长担任,成员有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教部、机关党委、工会干校等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领导和协调机关“创争”活动的健康开展。省总各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重视、关心、支持“创争”活动,纳入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一是建立推进机制。如工作制度、通报制度、考核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争”活动中的有关问题,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鼓励机关干部干事业,支持机关干部干成事业。二是建立保障机制。机关每年按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资金,作为开展“创争”活动的基金,主要用于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奖励的费用。对通过在职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和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费用。三是建立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机关干部潜在能力资源转化为现实人才优势的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公务员考核、文明部室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及奖励办法,逐步建立有利于优秀工会干部成长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包括对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实行重奖的制度等,使“创争”活动保持勃勃生机和活力。
附:
学习型部门和知识型干部条件
(省总工会机关“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
(一)“学习型部门”基本条件:
1、在部门干部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并取得了一定实效。部门80%以上干部每年读完规定书目,完成规定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有创建学习型部门的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部门学习制度,有明确的各类人才培训目标和任务。
2、部门干部学习热情高、学习效果明显,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推动了部门的持续发展。结合学习和工作撰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和有关信息,被省级领导批示或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每年2篇以上(离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不作要求,一般新闻报道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