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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总工会党组关于转发《关于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总工会党组关于转发《关于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工党组〔2006〕6号)


机关各部门、驻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
  省总机关“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已经党组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总工会党组
2006年2月27日  

关于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
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

党组:
  根据中央9部委和省直10部门及省总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关于开展“创争”活动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在省总工会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争做知识型干部”活动2006―2008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坚持从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造就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符合“三家”要求的干部队伍为重点,努力提高广大机关干部正确判断形势的能力、服从服务于大局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创新发展工会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从2006年起,用三年时间,在机关全体干部中,大力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蔚然成风,机关所有部门开展“创争”活动面达到100%,干部参与面达到100%,实现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依托省工会干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对机关干部全面培训一次。
  1、团体目标――各部室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部门活动,60%左右的部门建成学习型部门。
  2、个人目标――通过组织参加党校、高等院校和其他形式的学习等,使20%左右的机关干部的学历层次在原有基础上再上一个等级,40%左右的干部成为知识型干部。
  2006年,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的干部达40%。有20%的部门达到学习型部门的标准,10%的干部达到知识型干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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