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推进职代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推动职代会规范运作和各项职权的落实,建立健全基层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报告制度,制定出台大型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报告制度实施意见。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全年对40%的职工代表进行培训。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的有效形式,今年在全省完成100家试点单位,一季度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健全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举办新《公司法》研讨培训班。
10、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的工作意见》和《湖北省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指导文本)》,指导各基层单位制定实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全年全省建立和实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的企事业单位达到1000家,一季度分解目标任务。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召开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现场经验交流会。
11、健全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贯彻落实《
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推行集体合同“1+X”模式,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通知》,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力度,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今年全省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力争达到12000家,一季度分解目标任务。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对工资协商指导员的培训。督促企业建立有效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工资决定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重点是非公企业、改制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务工人员,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12、加强工会法律监督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推行《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书》和《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培训工作、进行表彰。
13、做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关于
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积极参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并协助抓好落实。全年全省各级工会要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职业培训5万人次、职业介绍5万人次、帮助5万人次实现就业,一季度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积极探索促进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工作路数,拓宽职培、职介和多层次合作的渠道。深入开展“三个一批”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工作。指导各地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培训基地,规范项目运作,开展小额借款工作,分解落实全总实施SYB\SIYB项目创业培训指标。召开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总结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