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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总工会2006年省总工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方案

湖北省总工会2006年省总工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方案 
(鄂工发[2006]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总公司)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动全省工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总工会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经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定期进行考核。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创争”活动
  1、认真落实《湖北省“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2005-2009年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各单位工会制定工作规划,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表彰奖励机制和培训晋级机制。在全省建立职工培训基地20个,全年培训职工不少于20万人;各级地方工会组织职工参与创争活动比例达到50%,大型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与创争活动比例达到70%;5%的基层单位达到学习型组织规范化标准,10%的班组达到学习型班组规范化标准;使5%的职工职业技能在原有基础上提升一个技术等级,中级、高级技术工人的比例分别提高1%。在全省组织开展“创争”活动先进典型巡回演讲报告,召开全省创建学习型班组现场推进会。深入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做好全国和省级五一巾帼奖和建功立业标兵岗(标兵)以及省第六届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的评选表彰工作。
  2、广泛开展以“创优质量、创高效益、创新技术、创低能耗”为主题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劳动竞赛活动。紧紧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组织动员全省职工着力在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上开展劳动竞赛,一季度制定实施方案,上半年进行总动员。推动尽早成立全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劳动竞赛委员会。继续在136个重点工程项目中开展“两创一保”劳动竞赛活动,召开重点项目劳动竞赛现场推进会。
  3、加强劳模管理工作。做好省劳动模范、全国和省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评选推荐表彰工作。认真贯彻省政府《湖北省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一季度制订出台《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模范管理数据库。做好2006年度省部级以上劳模困难补助工作,组织200名先模人物进行疗休养,做好劳模信访接待和服务工作。做好省劳动模范协会工作,一季度召开劳动模范协会年会。加强对劳模的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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