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关于做好2006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鄂工经字[2006]1号)
各市、州、林区总工会生产保护(经济工作)部,各大型企业工会生产保护部,省直各产业工会,省总驻会产业工会:
2006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和省委制定的“十一五”规划和蓝图,这对于各级工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我省“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但与此同时,面对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企业转换机制的新形势,特别是随着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不断变化,社会利益矛盾不断增多的新情况,工会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更大、任务更加艰巨。根据全总“浙江义乌会议”精神、湖北省“十一五”规划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现就 2006 年全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和省总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总体要求和“浙江义乌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放在工会维权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按照全总劳动保护《三个条例》的要求,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在积极配合、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优势,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为实现我省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形势的根本好转,建设平安湖北、和谐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初步建立起全省较为完善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体系、监督检查机制。到 2006 年底,全省 40% 以上基层工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机构,配备有专(兼)职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各级工会基本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和本企业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方面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不断总结推广基层工会在劳动保护维权机制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市级总工会、大型企业工会和省直产业工会初步建立起本级工会较为完善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工作台帐;全省 50% 规模以上的企事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省 100 万以上职工接受一次劳动安全卫生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