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鄂工办[2006]1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现将《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6年1月23日

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责任,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央领导同志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对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明确了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职责,意义重大而深远,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对工会组织的高度信任和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最近,全国总工会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发出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全总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党中央赋予工会组织的这一重要职责。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这个口号,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并切实抓出成效。
  二、深入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各级工会要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抓好发展农民工入会的工作。要采取区域与行业相结合、输出地与输入地相结合、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相结合等办法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根据我省“十一五”期间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规划,全省工会每年发展农民工会员要保持在30万人左右,并将此纳入工会重点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