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立部门帮扶制度。省、市(州)、县(市、区)各级驻村帮扶部门要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联村帮扶工作机制,强化帮扶责任,积极支持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在资金和物资上给予扶持。市(州)、县(市、区)要合理配置帮扶工作力量,加大对重点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部门在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1、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按照“合资共建、产权共享、综合利用、增强服务”的原则,吸收和引导农村医疗、广播、电视、电力等经营服务部门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参与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注重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和多种途径,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12、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以奖代补的具体实施办法,两项资金捆绑使用,每年组织考核验收,确定奖励资金的数量。各级财政和各级留存党费用于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资金,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和工作专班要区别新建、改扩建、配置办公设施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补助标准,统一组织拨付。实行财务公开,加强对办公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管用并举,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功能作用
13、明晰产权关系。对新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产权,应根据资金来源和资源性质确定。其中,对由上级党委、政府以及联村部门投入资金或无偿划拨资产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其产权原则上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所有,由所在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使用,不得随意处置或挪作他用。
14、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大力加强以村党组织任期目标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制度和以村规民约、村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严格照章办事,规范村级组织和干部工作行为。
15、规范开展活动。合理配置电教等基本设施,改善办公活动条件。坚持开展以“三会一课”、学习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以“双建双带”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以村务公开、村民议事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管理活动,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
16、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在科普教育、普法宣传、纠纷调解、信息传播、文化娱乐、农村劳动力实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使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