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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省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主要目标和措施的报告》的通知

  (26)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实施“体制创新、行政提速、信用湖北、优质服务”等四大环境创新工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经济管理体制。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跨行业、覆盖全省、信息共享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网络,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切实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综合性的行政服务中心,加快推进“一楼式办公、一窗式收费、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和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八、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27)控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继续保持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强化政策推动,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推行优生优育,采取多种教育和培训方式,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发展老龄人事业。
  (2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浪费、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建设若干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工业园区和农业生态园区。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完善财税和价格等相关政策。大力推进绿色消费,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和保护磷矿资源,坚决制止磷矿等矿山无证开采、采富弃贫和违规开采现象。加强铁、铜、铅、锌、石油、天然气、硫铁矿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力度。
  (29)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以保护水环境为重点,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清江库区、汉江中下游和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水域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湖泊以保护为先,合理开发利用,严禁填湖。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促进农村环境保护。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障食品安全。以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妥善处置好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不断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60%。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严格执行排放许可、限期治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其它污染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土地、森林、水域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加强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江河湖库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长江防护林、平原绿化以及社区绿化等生态工程的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
  九、大力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
  (30)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面向国家战略目标,组织开展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不断巩固提升湖北在国家科技发展中的地位;面向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重点产业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获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突出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运用先进技术和自主创新成果,提高汽车、钢铁、化工等支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突出发展生物农业、能源、水资源保护和环保技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突出建设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公共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健全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创新环境。加强科学普及。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充分发挥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全省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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