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积极推动襄樊、宜昌等市州快速发展。支持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强铁路、公路、航运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把襄樊建成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把宜昌建成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和全国最大的磷化工生产基地,使两市分别成为秦巴经济走廊和辐射鄂西南、连接渝东地区的中心城市。支持荆州、荆门、十堰、随州等市发展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轻纺、石化等产业集群,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尽快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支持恩施自治州加快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神农架林区按照“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旅游经济。
(22)积极推动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步伐。采取综合有效的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力争民营经济占县域经济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推进工业兴县战略,抓好招商引资,办好工业园区,壮大骨干企业,培育发展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完善扩权强县政策,逐步将扩权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完善财政“省管县”体制,实行财政激励政策,增加对县市财政转移支付。力争经过五年努力,涌现一批各具特色的经济强县,每个县市都有1—2个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多数县市有几个税收过千万元的骨干企业,县级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县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七、深化体制改革与提高开放水平
(2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大企业改革力度,继续实施“三个一批”。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一批民营企业培育成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加快推进省出资企业改革重组和省直企业脱钩改制工作,通过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出资人制度,实现省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定不移地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取得重要突破。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方面,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做大做强。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发展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健全资本市场,建成全省统一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土地流转机制。切实抓好国家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
(2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经济管理方式。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分工,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注重规划调控、政策导向、信息引导和收入分配调节,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提供良好服务。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建立新型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精简机构,提高效能,强化服务。规范完善行政决策规则与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制度。积极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改进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形成有利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和机制。
(25)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以对内对外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继续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努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围绕进入国际采购体系,调整产品结构,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出口品牌建设力度,大力培植重点出口产业、商品和企业,大力发展出口加工区。力争到2010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50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年均增长 15%。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力争五年吸纳外商投资130亿美元。积极引进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外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武汉B型保税物流园区,努力把武汉外商投资密集区建设成为中西部外资最集中、产业效益最好的区域和最重要的发展平台。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关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争取口岸规模、运量、效益和管理水平走在中部省份的前列。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企业联合与协作,加快形成对外工程承包的综合竞争优势。抓好以海员培训外派为重点的劳务输出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对外经济合作五年累计完成营业额、外派劳务人数在“十五”基础上翻一番。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合作,加大吸纳民营资本的力度与规模,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资源开发、城市群建设、旅游联合开发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积极做好援藏、援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