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学设备及图书
1、学校有按在校生人数配备的课桌椅;办公用桌、办公用具齐全,配有公用电话、办公用微机。
2、教学仪器能满足教学需要。与所设专业或学科相关的微机、语音、实验、操作、实习设备及操作器具,可供50名以上学生同时使用。
3、配有标准的仪器柜和有关的附属设备,文艺体育器材能满足教学或活动需要。
4、学校图书量生均6册以上,其中专业图书达60%以上,同一类版本的图书复本量不超过20册;报刊、杂志20种以上,其中每个专业或学科的专业性报刊杂志3种以上。
五、教学管理
1、学校风纪良好,师生关系和谐。
2、有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组织教学;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有严格的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有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教学研究组织健全,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3、建立学校各项管理、教学档案,分类科学,资料齐全,有专人分管。
4、建立严格、科学的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学籍管理规范;学生组织健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重视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有效。
5、行政、后勤等教学保障及服务工作良好,师生满意率达80%以上。
6、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财务民主公开。
附件2:
淄博市民办学校名牌专业认定标准(试行)
1、所开设的专业符合教育发展要求,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2、本专业开设的时间为两年以上。
3、以学历教育为主的,能圆满完成招生计划,在校生(含往届、培训班学员)不少于450人;以短期培训为主的,年招生不少于300人,在校生不少于100人。
4、本专业学历教育小学、初中升学率均为100%,高中升学率达到60%以上,无辍学现象;短期培训班学员结业发证(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率达到80%以上,参加相应的技能资格认证通过率80%以上。
5、具备本专业可供50名以上学生同时使用的教学、试验、实习设施、设备及操作器具,具备符合专业要求的微机室、语音室、会计模拟实验室、技能操作室(台)、技能演示室(台)、教学实验室(台)及实习操作器具等专业教室。
6、教学手段先进,有微机、彩色电视机、录音机、投影仪、教学模型或相应的教学仪器、图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