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强北京工业品牌建设措施的通知
(京工促发[200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北京工业品牌建设,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制订了《加强北京工业品牌建设的措施》,现予以正式印发。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加强北京工业品牌建设的措施
品牌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这既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又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问题。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打造自主品牌,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实力的企业集团,特提出《加强北京工业品牌建设的措施》。
一、建立推进北京工业品牌建设的协调机制
(一)建立北京工业品牌建设联席会制度。由主管副市长牵头,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协调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机制。
(二)建立基层推进品牌建设的组织网络。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品牌创建、培育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品牌建设。
二、制定培育品牌发展规划,实施分类服务,多层次指导
(一)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职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名牌、驰(著)名商标和老字号企业的品牌培育规划,同时根据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的排名及产品在北京和全国市场的占有率,形成北京自主品牌的梯队培育推进方案,各部门协作共同落实。
(二)制定培育品牌企业的梯队名单,实施分类指导。以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为重点,自身有实力进一步发展,并向跨国集团迈进的为第一梯队;以获得北京名牌、北京市著名商标和老字号企业称号,凭借技术和市场优势向国内著名品牌和国际品牌发展的为第二梯队;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有一定的地区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的成长中企业为第三梯队。采取不同支持方式,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实施滚动推进,培育国际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