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6〕13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推进本市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坚持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形成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让广大青少年在经常参与体育活动过程中,增强合作互助的团队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活动。现将《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和特点,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体育大联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联赛”),要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主题,以“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比赛”为目标,面向全体,注重普及,深化“体教结合”工作发展,创新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模式与机制,经过3-5年时间的努力,使其成为一项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的城市品牌体育活动。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召集或会同各有关部门与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大联赛”组委会以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统一策划。要制订宣传发动、活动组织、竞赛安排等方面的实施方案,以及卫生医疗、交通安全、人身保险等应急预案,要提供必要必需的场地、器材和经费等保障条件。
请各高校、各区县教育部门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以及成立的“大联赛”组委会名单,于4月10日前报我委体卫艺科处。同时,要定期对“大联赛”情况进行汇总与研究,先进的经验或突出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2006年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工作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6年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工作方案
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的新发展,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现决定在本市高校和各区县中小学校开展学生体育大联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