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化妆品经营单位,包括超市、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
(二)检查内容:
1、国产普通化妆品。重点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
检查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编号标识情况。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重点核对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检查标签或说明书中标注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育发)、具有改变头发弯曲(烫发)、有助于体形健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祛斑)、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而引起皮肤损伤功能(防晒)以及除臭、染发、脱毛、美乳等特殊用途化妆品。
3、进口化妆品。重点检查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重点检查美容美发店是否存在无证自制化妆品及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行为。
5、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省卫生监督所重点检测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限用物质;市州卫生监督机构重点检测化妆品中铅、砷、汞、微生物,检测数量不能少于10个品种。
三、时间安排
全省各地在3月28日前做好宣传发动、职责分工、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4月3日统一开展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监督抽检工作;7月15日前,上报检查结果。
四、具体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将对化妆品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一个新的突破口,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抓出声势、扩大影响。
(二)各地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处理群众的投诉,要从投诉举报中发现因化妆品毁容的典型案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单位和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对不合格的产品要没收销毁。对于跨地区的违法案件,要及时通报信息,密切配合,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查处。
(三)省卫生厅将组织对各地化妆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抓紧制定整治方案,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整治及联络工作,并将名单、职务、联系电话、具体整治方案及时上报省卫生监督所市场卫生监督科。联系地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邮编 410008。联系人:杨 云 张见伟。联系电话:0731-4810340 ,4812732(传真)。E-mail:hncsyaya@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