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通过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制作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本次卫监行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25日~4月13日)
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域无证行医的主要表现形式,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取缔无证行医。对辖区内无证行医发生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要实施重点打击。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集中取缔无证行医,保持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利用非法义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行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区县要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包括检验、妇产科、泌尿外科、妇幼保健等专家)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对民办医院及民办综合性门诊部实行全覆盖检查,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检查覆盖率不得低于30%,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三)抽查评估阶段(4月14日~4月21日)
各区县对前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复查,落实整改措施。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各区县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抽查,对各区县卫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本次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紧扣热点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本区域内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对反复回潮的无证行医、城乡接合部等无证行医比较猖獗的重点区域以及危害性大的地下接生、人流窝点,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对平时投诉举报较多、发布违规医疗广告较多、社会反响较集中的单位要重点查处。对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地方发证的部队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等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予以打击。
(三)市区联动,加大力度
各区县要严格依法监督,对各种违法线索要一查到底,务求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追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大案、要案及时上报,可采取市区联合执法的方式,重点检查,扩大执法监督舆论宣传的成效。要主动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