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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资分配[2006]1号)


各有关省管企业,各市国资监管机构: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5〕2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住机遇,加快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

  2002年以来,各级和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目前,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已全面展开,绝大部分企业按计划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发现有的地方和企业还没有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存有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继续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并将审批截止时间延长到2008年。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要及时抓住政策延长的机遇,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本着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并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坚持既定的目标任务不动摇,坚定不移地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

  二、认真总结经验,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解决难点问题的途径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方面的利益调整。工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回避。解决这些矛盾和棘手问题,要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在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广泛学习借鉴有关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与办法。对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基本成熟后再行分离改制;对业务相近、产品有关联、单一改制难以生存的,要研究企业内辅业间重组改制的形式;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前景的要积极探索企业间辅业的重组整合,形成新的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简单化。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积极引导辅业单位树立独立的市场意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竞争的生存能力,统筹兼顾主辅业之间职工收入的关系,研究制定好保持分离改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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