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各级人民政府和旅游、建设、林业、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含县、镇)、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含乡村旅游)、星级饭店创建工作,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达标认证,促进我省旅游产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整体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四、做好海外宣传促销
(一)商务、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外国政府和海外大企业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在到海外或有海外客人参加的大型会议、活动上配套宣传四川旅游;加大旅游业投资促进工作力度,积极吸引外资加快我省入境旅游发展。
(二)信息产业部门要密切配合旅游部门尽快在主要客源国分别设立英语、法语、德语、日语、韩语等四川旅游海外专题网站并在3年-5年内在海外主要客源市场国建立10个海外网站。
(三)体育部门在举办国际性体育赛事时应与城市旅游、区域旅游结合起来;利用2008年在京举办奥运会的有利时机邀请海外相关人士到四川考察旅游,以扩大影响。
(四)旅游、外事、新闻、台湾事务等部门要根据我省海外营销规划每年邀请组织主要客源市场的主流新闻媒体和旅行商来川考察已成熟和拟推出的旅游产品与线路。
(五)省旅游局要负责建立地方旅游局、主要入境旅游景区、国际旅行社和宾馆饭店的信息员联络制度,定期召集入境旅游情况碰头会,就当前入境旅游动态、相关对策措施、入境旅游工作政策建议开展调研,提供入境旅游专题调研报告,以此作为制定入境旅游营销策略的依据。
(六)旅游部门要积极关注海外旅游动态,根据国家旅游局驻海外办事处的指导信息及时制定海外营销策略,定期向其提供宣传资料和旅游信息;组织川内国际旅行社参加海外促销活动并做好调研和促销准备。
(七)旅游部门要加强与海外旅游机构的合作,定期交流双方旅游信息,相互推荐新的旅游资源和旅游线路,相互组织旅游业界、媒体考察。
(八)由省旅游局牵头,根据不同客源,系统制作不同(产品)主题、不同语种、形式多样、适销对路的四川旅游宣传资料并协调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宾馆饭店等联合印制各种旅游促销资料。
(九)旅游部门要加强与客源国或地区知名出版社或代理机构的合作,出版四川系列旅游指南并通过客源国或地区的出版经销系统发行,以达到长时间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