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励农民自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民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受益主体,也是投入主体。我省大力推进的户办工程“六个一”和新村工程“六个联”是组装配套的“六小工程”,是具有四川特色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活动。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抓好组织发动、规划指导、典型引路和专题培训,充分调动农民投资热情,大力推进户办工程和新村工程,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落实到千家万户。
(四)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鼓励农民和业主以合作制、股份制以及个体独资等多种方式自建、自管小型农建设施。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归农户个人所有;对受益户较多的小型工程,可按受益范围组建合作组织,相关设施归合作组织所有;政府补助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主体所有。允许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进行产权流转,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五)千方百计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效。一是整合项目资金。进一步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效益。二是明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农民联合体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三是完善补助方式。主要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及机械作业费,具体方式可采取项目管理或“以奖代补”的办法。积极探索由补助资金向补助实物转变的新机制。四是制订补助标准。根据工程性质、农民在限额内筹资筹劳情况制订不同的补助标准,筹补结合、多筹多补。五是健全申报程序。由县级有关部门对项目主体的申请进行审查、公示后联合上报。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项目,应经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三、进一步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班子成员配合抓,有关部门齐心抓”的工作格局。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任务圆满完成。
(二)竞赛激励,宣传引导。各地要强化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激励机制,把实施户办工程和新村工程纳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李冰杯”竞赛评比的重要内容,发挥好“李冰杯”竞赛活动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示范、引导和激励效应。新闻单位要切实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运用典型指导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