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安全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把安全生产统筹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把公共安全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生产企业推行安全技措费制度,依照法规强制推行意外伤害保险,认真执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支持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加大对煤矿安全技措费用和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改造。
2.加快“科技兴安”战略实施步伐。搞好全省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的编制,规划一批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努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力度,积极推广危化品HAN阻隔防爆技术,抓好煤矿瓦斯监控联网建设、煤矿水害防治研究工作,抓好道路车辆GPS监控系统资源的整合和制度建设工作。加快职业健康检测检验机构建设,加大对工矿商贸生产和经营场所尘、毒、噪音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
3.加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的筹建和指挥平台的立项。整合救援力量,加快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工作。修订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矿山、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储运、危险化学品等4个部门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活动,提高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4.培育和发展中介机构。积极培育和发展安全认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持。组建全省安全生产专家库,积极组织专家参与调研、事故调查、隐患排查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五)完善法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1.加快修改和制定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和完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省级安全生产规范、标准体系,完善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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