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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舞蹈艺术考级收费标准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舞蹈艺术考级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价〔2006〕服75号 2006年3月3日)


福建省舞蹈家协会:
  你会《关于福建省舞蹈家协会舞蹈艺术考级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规范社会舞蹈考级收费行为,促进我省社会舞蹈考级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通知》(文教科发[2003]5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社会舞蹈考级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舞蹈考级报名费(包括中国舞、国际舞):每生每次10元(其中初次报名费为50元,含艺术考级卡制作工本费40元)。
  二、考级费收费标准为一级至三级每级48元、四级至五级每级60元、六级至七级每级72元、八级至十级每级100元。
  表演文凭级:360元。
  省级考级机构委派专家在福州市以外地区进行考级的,除收取考级费外,另可收取每人60元差旅等费用。
  三、考级证书费收费标准为15元。考级证书需邮寄的,可按实另行收取邮寄费。
  四、教材费每级30元。
  五、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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