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实行分类管理,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改革与协调发展,整合各类公益性文化资源和平台,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开展市属演出团体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培育文化市场,壮大文化经纪人队伍。继续推进广电集团的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完善报业集团改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等)
19、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兴办医疗卫生事业,引入医疗服务市场机制。大力发展民办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多元办医格局;完善城区三级医疗网向二级医疗网过渡,加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体系;继续推进建制镇卫生院管办分离改革,大力推进建制镇卫生院向社区服务中心转型,努力构建“县镇两级、村镇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内部运作机制改革,完善院(所)长、主任负责制。加强政府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管理,探索卫生领域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形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改委等)
20、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步伐。继续推进以“管养分开、事企分开、特许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市政设施养护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市容局、城建集团)
七、完善分配与社会保障体制
2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养老保险:研究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推行企业年金制,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建立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失业保险:加快失业保险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逐步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结构,将失业保险的重心从保障生活向保障生活与促进就业并重转移,提升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医疗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积极推动非公经济、小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探索研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外人群的医疗保险参保办法;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互济保险。(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