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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2006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9、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贯彻省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备案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革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并严格依法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发改委、经委等)

  10、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按照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四个转变”,即转变政府资金管理模式、转变政府资金投入方式、转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转变政府对社会资金的调控模式。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加强政府投资监督。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运作机制,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四分开”;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公开竞争机制选择具有专业素质的代建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健全招投标行政管理监督体制,依法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行政监督与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经委、法制办等)

  四、加强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监管

  11、加大市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重组调整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努力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积极探索可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整合和统筹运作,不断拓展国有资产运作空间和发展潜力,提高国有资源配置效率。(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2、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制订出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外部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外派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创新产权管理、统计评价、财务预决算等管理手段。加强企业风险防范体系,组织开展外部独立审计,强化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逐步对国有资产经营实现预算管理。(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3、加快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法,优化考核指标,全面推行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工效挂钩方案,探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引导国有企业建立激励有效、约束到位的收入分配制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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