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抓好各长途客运站和客、货运输车辆的卫生监管工作,按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对全市内河航道、水路码头的卫生监管工作,保持航道畅通,码头卫生整洁良好;加强对归口管理的全市出入城道路及两侧控制范围内的卫生监管工作,落实道路管养、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整治违法搭建、占道经营等管理责任制。
市农林局:组织开展农村村镇、农田灭鼠活动,加大对鼠药经营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农村鼠情的监测工作;结合推广农业科技工作,把“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要求纳入工作规划,确保落实。
市水利局:继续加大对外秦淮河水面和两岸沿线的卫生监管力度,做到卫生保洁管理落实,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整洁、无违法搭建。
市民政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各社(村)委会做好社区内外环境的卫生管理,大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城市和农村居民区生活环境不断改善。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国卫生的良好舆论氛围;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强化对报刊亭的督查管理工作。
市新闻出版局:继续强化对报刊亭的监管工作,及时查处报刊亭超面积、超范围和无证经营行为;指导、督促各区及时取缔违规报亭、报摊和报车。
市广电局: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设立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栏目,及时做好爱国卫生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教育局:继续加强全市校园环境、食堂、宿舍、厕所和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继续抓好全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推进无烟学校的创建。
市卫生局:继续加大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市区经卫生许可的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95%;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相关制度健全;督促、指导各区县定期对农村水厂出水水质和城乡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管理;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的监测工作。
市体育局:定期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卫生检查活动,市属各体育场馆达到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市文化局:定期对全市各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网吧、歌舞厅、音乐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卫生检查活动;继续组织、指导各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大众文化场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无吸烟单位活动。
禄口国际机场:加强对候机大厅、停车场的卫生监管力度,确保内外环境清扫整洁、公厕卫生、废弃物收集处理、垃圾清运、除“四害”、控烟、公用卫生设施建设等工作符合国标要求;发挥机场爱卫会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各驻场单位爱卫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