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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品牌之都·宁波品牌商品交易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展览组:负责组织、实施交易会的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制定交易会活动总体方案,参展企业的组织和产品的选定、展位分配,展位设计布展和展馆的现场协调、管理等。
  (三)后勤组:负责经费收取、展品运输、住宿联络安排及其他接待工作等。
  四、组织形式和经费筹集
  本届交易会活动,由宁波市团及各县(市、区)、市科技园区等12个分团组成。各参展分团按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落实专人(联络员)负责交易会相关工作。
  交易会所需经费将本着“精简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按照市政府补贴一部分、各分团补助一部分、参展企业承担一部分的办法筹集。其中,标准摊位改装费(摊位加高至4米,按专业进行分类、总体策划和设计,设制统一形象牌,制作灯箱楣板、配置洽谈桌椅等)、展会总体形象、广告、会刊、媒体宣传、产品运输、短途驳运和搬运仓储等费用,按每个改装摊位收取参展费4000元,由各分团统一收取,并请于2006年4月15日前统一汇入市经委,帐户名:宁波名特优新产品展销会组委会,帐号:332006271012015062708,开户行:宁波市交行营业部。
  五、展品范围
  经对沈阳及周边地区市场供需状况调研,本届交易会拟重点组织以下商品参展:
  (一)纺织服装:床上用品、家装饰品、各种男女服装、童装、内衣、睡衣、丝绸制品、绣花制品、帽子、围巾、手套、领带及其他服饰配件等。
  (二)电器电子: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器、冷柜、热水器、电风扇、吸尘器、洗碗机、吹风机、电暖器、加湿器、电饭煲、微波炉、电冰箱、榨汁机、打蛋机、搅拌机、暖炉、电熨斗、电剃须刀、电筒、饮水机、净化器、灭蚊器、抽油烟机、照相机、录像机、收音机、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点钞机、VCD机、DVD机、空气清新器、手机、复印机、复读机、警报器、电用表、充电器、电池、插座、开关及其它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
  (三)轻工:办公文具、钟表、眼镜、乐器、箱包、鞋子、雨伞、阳伞、袋、运动用品、旅游休闲用品、园艺用品、清洁用具、洗浴用具、厨房用品、化妆品、灯具、刀具、餐具、卫生洁具、缝纫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童车、滑板车、电子秤、保险柜、卷尺、家具小五金、锁具、钢琴、卷烟等。
  (四)工艺:工艺品、装饰品、玩具、礼品、八音琴、蜡烛制品、器皿、棋类、扑克、草制品、家具(含高档仿古家具)、日用陶瓷等。
  (五)食品:茶叶、粮油、水海产品、糖果、酒饮、调味品、水果蔬菜、畜禽肉食、蛋奶制品、蜂产品、咖啡、可可、食品添加剂、保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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