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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家居博览会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家居博览会的通知
(甬政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定于2006年4月8日至11日在我市联合主办第四届中国国际家居博览会(以下简称家博会)。
  家博会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重点培育的会展项目,在国内会展业具有较大影响力。在我市举办家博会,对于宣传宁波形象、扩大宁波影响、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市的一项重要经贸活动和中国家居产业最高级别的展会,各地、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办成“国内、国际具有相当影响的品牌展会”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安排,狠抓落实,积极做好第四届家博会的各项工作。江东区政府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展会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展会应急预案,确保本届家博会取得圆满成功,为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四届中国国际家居博览会总体方案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四届中国国际家居博览会总体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家居博览会(以下简称家博会)定于2006年4月8日至11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切实做好本届家博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倡导绿色科技家居、实现小康生活跨越”为主题,全面展示家居产业的最新发展成果和趋势, 构筑家居产业形象宣传、品牌培育、经贸合作、信息交流、技术交易的平台,推动家居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产业联动,推进城市发展和繁荣,服务全面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总体要求
  根据家居产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和要求,围绕加快现代化国际贸易服务平台和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发挥中轻联行业权威和宁波地方优势,实施“品牌化、国际化、专业化、实效化”战略,注重规模、质量和效果的统一,通过房地产、建筑装饰材料、家居用品等家居上中下游产业一体化展览和举办丰富多彩的家居经贸、人文活动,集聚国内外家居产业和贸易资源、资讯、资本,实现产业对接和联动,把家博会办成名品荟萃、万商云集、成效显著、影响深远的国家级品牌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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