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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岳阳市二人民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岳阳市二人民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批复
(湘卫函[2006]29号)


岳阳市二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及申请评审验收的报告收悉。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和有关文件,组织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评审组对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岳阳市二人民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FXP-2005-010)进行了审核。我厅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建议你院保证治疗质量的同时,加强对患者的防护,要及时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职业健康检查以及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健全监测档案;进一步健全辐射防护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放射防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杜绝放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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