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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省监狱管理局《申请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收费的报告》的复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省监狱管理局《申请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收费的报告》的复函
(2006年1月12日 川价函〔2006〕5号)


省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收费的报告》(川狱〔2005〕135号)收悉,按照司法部的要求,你局组织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参加监所管理专业助学考试,属非学历教育。经研究,同意你局按低于司法部的规定向考生收取助学考试费用每人每科80元,其中包括上缴司法部助学辅导中心50元和省自考办6元,此外不再向考生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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