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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到2008年,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道路安全设施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取得新的进展,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杜绝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具体目标:
  1.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建立完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交通事故通报制度、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制度、交通安全责任制追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道路安全设施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进一步完善,主要公路、建成区(含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好率分别达90%和95%以上。
  3.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大幅提高。主要公路和建成区主要道路实现交通电子监控,交通管控水平明显提高;县乡公路交通管控率达40%以上。
  4.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取得新的进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社会单位内部教育管理形成制度,交通安全宣传“五进” (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普及率达 95%以上。
  5.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交通管理执法严格、公正、公开,交通违法率明显下降,公路交通严重阻塞明显减少,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力争不发生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步骤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全面创建阶段 (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力争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市内六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率先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市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建设方案》,并下发各区县、各部门实施;市规划、建设、公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制度;市公安局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各区县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以完善市中心城区、区县建成区主要道路及郊县主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为突破口,加强县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以县级以上公路沿线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扶持区县和农村客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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