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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安全监管局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十二日

天津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


  为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和我市创建平安天津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目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以郊县公路降事故、市区道路保畅通为重点,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五整顿” (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 (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进程,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协调发展,努力实现领导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畅通有序、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市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议负责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各区县分别成立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区县政府领导牵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监管、公安、建设、交通、公路、市容、教育、工商、市政、卫生、技术监督、农机等部门及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参照区县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并责成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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