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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06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抓紧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建设经费,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工程建设。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重心,以地名数据库建设为切入点,力争市州地全面启动建库工作,有条件的地级市要积极开展地名信息化建设服务。全面启动城市地名规划工作,地级市要完成编制地名规划方案。抓好地标设置工作,各县市区要做好所辖镇的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全面完成省内县界联检,建立边界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和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积极推行婚姻登记微机出证和全国联网,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加强民政信访。做好民政计财统计、信息宣传、维稳综治等各项工作。
  七、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做好新时期全省民政工作提供坚实保证
  继续按照以分级实施为主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干部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上来。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与民政有关的各项法规政策的培训、民政工作规章制度的培训、现代行政管理业务技能的培训。坚持从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大民政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加大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力度,社会救助资金等“人头”经费,有条件的逐步实行社会化发放。加大对民政供养性事业单位和殡仪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力度,健全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7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的力度,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充实乡镇民政工作力量。在城市,争取通过社会招聘、财政补助的方式,建立一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积极探索推进基层民政服务网络社会化。大力推进基层民政工作信息化,着力抓好省厅与市州地救灾视频系统、省地县街四级“低保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县市区民政信息化建设。
  以中央和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为指针,精心编制好当地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尽力争取把今后五年急需发展的民政事业纳入当地政府“十一五”规划。积极配合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对2002以来的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和认真总结,对后五年的工作进行深入思考,按照民政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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