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引导农资行业自律。在农资经营主体复杂、品种繁多的情况下,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稳妥有效措施,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在重要季节依法推介一批质量、信誉可靠的农资企业和产品名单,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科学选购。提倡和引导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经销台账,实现可追溯管理。积极培育农资行业协会或自律性组织,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加强农技推广系统行风建设,全面推行农业系统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责任制,坚决杜绝制假售假行为,树立农业部门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是启动农资信用评价。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与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农资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及科学评价体系和相应标准,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资格。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邯郸市、张家口市先行试点,探索途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四)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
在总结2005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和措施,扩大试点范围;从完善农资营销机制入手,大力发展农资和农村物流,通过引导农资连锁经营、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技物结合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对接等方式,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保证农民用上放心优质农资。
要积极支持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争取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或支持措施,利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和鼓励各类名优农资企业创新优质农资供应机制,直接到农村设立经营网点,发展农资直销和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占有率。
(五)开展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
根据《
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申报评选办法,按照农业部要求,组织推荐候选农资市场,选择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强、交易规模大、辅助配套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的农资市场,开展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推动农资市场规范化建设。
(六)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