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都江堰、青城山两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2006年1月19日 川价函〔2006〕12号)
成都市物价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平衡我省世界级遗产景区的门票价格,作好全省门票价格的“综合平衡、水平控制”管理的工作,根据两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以及两景区发展建设中的一些实际情况,现将都江堰、青城山两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都江堰、青城山两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为:90元/人。
二、两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后的执行时间为2006年3月1日。对旅行社、团按规定推迟三个月执行。
三、为了进一步做好世界遗产保护工作,加强两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内的配套功能,提升景区品牌水平,实现“双申”的承诺。两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后,新增门票收入必须全部用于景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应坚持“取之于景区,用之于景区”的原则,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