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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岁公寓1号楼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岁公寓1号楼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发改收费字[2005]137号)
大连自然物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核定万岁公寓1号楼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依据辽宁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经审核,同意物业管理临时服务收费标准暂按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80元执行,临时收费标准有效期一年。电梯运行维护费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接到本批复后,你单位须到市发改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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