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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科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科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发改收费字[2005]298号)
大连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万科城市花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依据辽宁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经审核同意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临时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住宅:多层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小高层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30元(含电梯费),临时收费标准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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