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敏感区的生态保护,到年底全市水土流失动态面积控制在75平方公里以内。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三、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高标准做好各项考核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
负责考核指标填报的各责任单位必须在4月底前按照《深圳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指标填报任务分工表》(见附件)的要求,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
(二)高质量编写好2000年以来的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市水务局负责编报全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及污泥处置情况专题报告;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负责编报全市水污染综合整治专题报告;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编报城市环境保护投入情况专题报告;市城管局负责编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管理情况及渗滤液处理、废气治理情况专题报告。以上各项工作要求5月底前完成。
(三)切实组织好有关现场检查工作
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及有关河流治理部门等重点检查单位要切实做好迎接国家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此项工作由各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保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事关我市的形象和投资环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超常规的工作力度,竭尽全力,能快则快,好中求快地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复查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复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领导小组,组长由许宗衡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吕锐锋副市长、市政府陈玉堂副秘书长、黄锦奎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各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迎检工作的指导推动、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陈玉堂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郭雨蓉局长、市水务局蒋尊玉局长、市城管局吴子俊局长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市环保局、城管局、爱卫会、人口计生局、统计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局、农林渔业局、规划局、建设局、教育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领导机构,保证迎检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通过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目前尚未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要求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抓紧整改,保证在7月底前达标。
(四)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重点对本方案部署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并以通报的形式将意见反馈给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应按照通报的意见,对有关问题抓紧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按时完成。
(五)健全监督机制
要掀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保誉的“责任风暴”,建立健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的监督机制。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制,追究其工作责任。
(六)动员全社会参与
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是我市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要深入发动,大力宣传,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中来。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环境、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